
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2854 证券简称:紫光新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陕 0112
民初 10873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陕西华衡国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华弘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4
法定代表人:王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华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基本案情主要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基本案情主要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经过审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亏损 27236373.75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以 27236373.75 元为基数,按照 2022 年 1 月份 LPR 为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77981 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原告已预交)5000 元,均
由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公告编号:2024-034
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客户未及时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产生,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一定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做好本次诉讼准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同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陕 0112 民初 10873 号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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