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8:00:36 股吧网页版
百川导体: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852 证券简称:百川导体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防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
定义务。

第四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
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地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
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
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

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
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
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的资
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得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机构混同等
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

第九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审计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十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
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
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十一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
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