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32848 证券简称:昆自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李楠、昆明轩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方共同发起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 131 号汇都国际 B 座七楼 732 号。
第三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监控及保护设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软件和
硬件设备、充电设施、通讯设备、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电力、机电、输变电、水利水电、通信、铁路电气化、土建、电子与智能化、城市道路照明、新能源发电工程的 EPC(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供)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设计、勘察、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机电、自动化、通信、监控、系统平台等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销售、技术服务;水力、光伏、风力、生物质能源发电站及变配电网的投资、运营、运维管理、技术改造及服务;充电设施的投资、运营、销售;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项目规划、管理;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配售电业务;劳务派遣;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认证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采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六条 公司设立方式: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6169 万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1 元。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6169 万元人民币(实缴 6169 万元)。
第十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
第六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没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壹元。
第十五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本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公司由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人民币 26994466.61 元)按照 1: 0.8891 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本 2400
万股,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每股面值 1 元;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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