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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5:55:40 股吧网页版
昆自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2848 证券简称:昆自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一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1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1.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过半数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1.3 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4 因与本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1.2条和1.3条规定的,为本公司潜在关联人。

1.5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二章 关联交易

2.1 本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

(五)接受担保、反担保;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2.2 本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本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法定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权;

(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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