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细则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新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方案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供相关资料;
(二)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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