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细则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
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
公司财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必
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九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指派专
门人员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下列事项应
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并发表意见;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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