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细则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93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新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战略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对本细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5-093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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