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87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7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票方式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八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票数计算法如下: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总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第九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
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条 投票方式:
(一)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二)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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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四)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第三章 董事的当选原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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