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2813 证券简称:瑞博检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召集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九)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审核批准一定金额范围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购买原材料、内部投资、贷款等方面的交易。
第九条 超过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公司资产处置、内部投资、贷款等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若属于股东会审议范畴的事项,则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其有关合同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或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条 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经理。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为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总经理聘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
理因故不能履行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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