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所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8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7 人。
6、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9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271.16 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和 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天衡
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审计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方面进行审查,结合过往合作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时,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对审计计划与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审计。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