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770 证券简称:赛格导航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条 股东为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股东按其
所持有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公司应将股东名
册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股东名册由公司制作和保管,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份数;
(三)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五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股东提出查阅章程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提出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依法对公司经营状况提出建议或质询的,公司应认真听取和考虑股东的建议,并对股东提出的质询及时作出答复或说明。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 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条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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