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0: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按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或
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应报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担保公告、业绩预告、投资公告和其他重大信息公告等)及临时报告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及其他报告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四)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在计算交易金额时,对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的关联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或者财务资助。
(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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