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2715 证券简称:华信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华信技术(昆山)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 1 年。公司为该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赞成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一条“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九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4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信华信技术(昆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3 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 15 号创新港 B 区 B9 栋 4 层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 15 号创新港 B 区 B9 栋 4 层
注册资本:4,4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网络工程设备的开发、安装、调试、维护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张立
控股股东:信华信(大连)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军、张利民、王悦、李成金、张起臣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92,186,876.3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23,337,458.3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63,216,450.8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7.11%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68.29%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136,201,408.64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158,832.29 元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238,149.04 元
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计情况: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保证人: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力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同意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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