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公告编号:2025-111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告编号:2025-111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本规则、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八)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九)《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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