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102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22,402,386.49 元,已超过公司 120,702,940 元的股本总额。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02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建伟、何银地、王式军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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