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2661 证券简称:蓝太平洋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蓝太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唐家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
岭村南 2 幢楼房一层 8135 号。 角西街 36 号 4 号楼一层 A066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公司可根据需要,经股东会决
议发行类别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资本: 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
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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