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656 证券简称:优力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优力克自动化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优力克自动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优力克自动
化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化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公司由武汉优力克自动化系统工程有 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武汉优力克自动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武汉市 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立,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 册登记。原武汉优力克自动化系统工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程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继。 【9142010061643304XC】,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
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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