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832654 证券简称:天宜机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 8 月 0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
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本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一)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10%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10%(含10%)、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如董事会有特别授权的,按特别授权办理。
(三)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达到公司章程第39条规定的规模,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三)公司进行短期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定为可以投资的,按照本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九条 董事长组织成立投资项目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
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投
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安排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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