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二章 附则 ......52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00026419043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5万股,于2023年6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英文名称:Weihai Ploumeter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恒瑞街 28-1 号。邮编:264209。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深究细节,成就优质产品。
第十六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
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专用仪器制造;计量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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