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作为中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也称“集体诉讼”)案件,康美药业案一审
11月12日,作为中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也称“集体诉讼”)案件,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出炉,5万余名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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