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
公司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投资,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经营规模,二是证券投资,即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各种证券,又称间接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 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投资项目的策划、调研、洽谈、可行性论证、报批、筹建、监管及投资回收的全部过程实施的管理。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事宜,主要职责有:参与拟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和监督;负责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统称“下属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六条 公司投资方向是公司发展规划所要求的业务专业化方向,或与公司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公司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规模应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原则。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程序应文件化、法律化,避免任何环节的内部协议或口头协议。
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成立项目研究小组,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
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可行性报告由项目研究小组负责起草,对公司本部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董事会、财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派员组成,项目研究小组人选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对下属公司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下属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审定。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制的方式:
1、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20%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股东会审批;
2、对外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20%以下的对外投资项目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 投资审批程序为:投资项目研究小组提交项目报告材料,董事会办公室初审,公司主管领导复审,董事会办公室审议并提出审议报告,由董事长审议通过,董事长签署审批意见后,呈报董事会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对外投资项目应关注的重点有:对重大投资发展项目提出审议意见;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对项目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项目执行人的资格能力;提出项目最终决策的建议等,供董事会决策时参考。
第十三条 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的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拟申报对外投资部门按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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