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委任代表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合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7)
建議修訂章程
及
2025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3至6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北京市朝陽區將台鄉酒仙橋北路乙10號院2號樓星地中心B座11層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頁至EGM-2頁。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務請 閣下根據隨附的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備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而內資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本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辦公室;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召開時間前24小時(即不遲於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按指定形式交回。填妥及交回上述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5年8月27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3
2025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E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改動或以其他方式
補充)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或「公司」 指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11月20
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於2014年10月
11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主板上
市(股份代號:2597)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內資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股
份以人民幣認購及繳足
「內資股股東」 指 內資股持有人
「臨時股東大會」 指 本公司訂於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
座中國北京市朝陽區將台鄉酒仙橋北路乙10號院2
號樓星地中心B座11層會議室召開的2025年第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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