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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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 京 訊 眾 通 信 技 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合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7)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13.51(1)條作出。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 會於2025年8月27日通過決議,建議對《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進行修訂。根據本公司經營管理需要,本公司建議對公司章程進 行修訂以增加本公司經營範圍。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將於本公司應屆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尋求本公司股東批准。
建議對公司章程作出的具體修訂如下:
修訂前 修訂後
第十二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範 第十二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範
圍為: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 圍為: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 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 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 技術推廣;企業管理諮詢;公共事業管 技術推廣;企業管理諮詢;公共事業管 理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市場調查 理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市場調查(不含涉外調查);廣告製作;廣告發 (不含涉外調查 );廣告製作;廣告發 佈;廣告設計、代理;計算機軟硬件及 佈;廣告設計、代理;計算機軟硬件及 輔助設備零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社 輔助設備零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社 會經濟諮詢服務;勞務服務(不含勞務 會經濟諮詢服務;勞務服務(不含勞務 派遣);基於雲平台的業務外包服務; 派遣);基於雲平台的業務外包服務; 商務輔助服務;電子產品銷售;信息系 商務輔助服務;電子產品銷售;信息系 統運行維護服務。(除依法須經批准的 統運行維護服務;智能控制系統集成; 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 互聯網安全服務;物聯網應用服務;物 營活動)許可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 聯網技術服務;物聯網技術研發。(除 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 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 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第二 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 類增值電信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準 )(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
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
或許可證件為準 )( 不得從事國家和本
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
動。)
本次建議修訂條款共一條,除上述建議修訂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不變。
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自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相關決議案之日起生效。在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相關決議案之前,現行公司章程繼續有效。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修訂公司章程詳情的臨時股東大會通函連同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適時發送予本公司股東。
承董事會命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樸聖根
香港,2025年8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為執行董事樸聖根先生(董事長兼行政總裁)、王培德先生、岳端普先生、張治山先生及陳晶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項立剛先生及蘇子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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