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根据公司当年的盈利情况、支出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目标、战略决策、和预算指标等因素的预判而综合制定,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6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
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对 2025 年的发展规划,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批准报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批准报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5]0011004801 号)符合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各项相关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项立刚、孙强、苏子乐
2025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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