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2637 证券简称:华源磁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同意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065号)确认,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2025年10月9日,发行对象完成认购资金缴纳,认购结束。2025年10月10日,公司公开披露《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国府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3日出具的国府验字(2025)第0201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25,249,999.50元已经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公司及其江西子公司,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偿还银行贷款 2,599,999.50
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 22,650,000.00
合计 25,249,999.50
公告编号:2025-070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银行贷款到期日为 2025年7月25日,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归还银行贷款 2,599,999.50 元。因此,公司拟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程序,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599,999.50元置换预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2,599,999.50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符合《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可以在募集资金能够使用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应当就发行人前期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或安排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公告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相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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