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专项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 ” 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华源
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磁业 ” 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华源磁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8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065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200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00 元。
2025年10月9日,发行对象完成认购资金缴纳,认购结束。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募集资金认购总额为25,249,999.5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国府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3日出具的国府验字(2025)第0201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股票发行共计募集资金25,249,999.50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公司及其江西子公司,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偿还银行贷款 2,599,999.50
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 22,650,000.00
合计 25,249,999.50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和置换方案
上述银行贷款到期日为 2025年7月25日,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归还银行贷款2,599,999.50 元。因此,公司拟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程序,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599,999.50元置换预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2,599,999.50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司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599,999.50元置换预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2,599,999.50元。
五、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将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主办券商对华源磁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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