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2597 证券简称:中移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移能”)于 2026 年 3 月 6 日收到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中泰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中移能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泰证券已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根据公司与中泰证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截至 2026 年 3 月,公司已累计超两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
中泰证券已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12 月 22 日、2026 年 1 月
5 日向公司发出三次《书面催告函》,并在全国股转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但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公司累计超两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中泰证券决定单方解除持续督导
公告编号:2026-013
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如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对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能力支付持续督导费,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中泰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中泰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泰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中移能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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