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2557 证券简称:大商帮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大商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
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大商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单项金额总额超过所在机构净资产 5%或合并金额超过年度计划的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四条 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一)股东会对外投资的权限为:单项及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者(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二)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为:单项及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5%以上。
(三)董事长对外投资的权限为:除(一)、(二)之外的对外投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七条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
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八条 公司投资部门的基本职能: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投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1、公司进行风险性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公司的投资管理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2、公司应于期末对风险性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
1、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2、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组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法人组织;
4、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应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5、公司投资后,应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具体情况计提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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