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2556 证券简称:宏力能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能源”或“公司”)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京永审字(2019)第146164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9)第146164号)所述:
(一)如附注五、2.2所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419.94万元,我们对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11,114.22万元实施了函证及现场核查等审计程序,占应收账款余额的72.08%,因债务人不配合或因质量争议等不符金额798.52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18%,虽然公司已对该保留金额涉及的期末余额计提坏账准备759.32万元,由于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无法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附注五、13.2所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4,361.77万元,我们对金额较大的应付账款3,143.84万元实施了函证,占应付账款余额的72.08%,因债权人不配合等原因不符金额1,733.71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等应付账款余额。
(三)如附注五、23所述,贵公司连续四年亏损,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06.9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170.77万元,且存在着涉诉金额233.21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19-008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保留意见事项,董事会经过审议做出以下说明:
(一)对于会计师在实施函证及现场核查等审计程序时发生的因债务人不配合或因质量存在争议等情况导致未能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公司正与客户就争议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并尽快落实沟通结果。
(二)对于因债权人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未能确认的应付账款,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等应付账款余额的事项。公司将尽快与收款单位取得沟通,争取取得对方单位的确认。
(三)2016年以来,随着国外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尤其是房地产相关行业整体面临巨大的去库存压力,地热能源项目需求整体放缓,且公司面临原有客户存在延期办理竣工验收、付款不及时,以及新增客户较少等情况,使得公司销售收入持续低迷并连续亏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重大不确定性。对此,公司改变原有经营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公司一方面将继续提高新技术研发能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拓宽下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开发优质客户;另外公司将在稳定开发建筑节能市场优质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工业节能市场,加大工业节能业务的宣传推广力度,储备重点客户源,优化客户结构,以不断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对上述沟通事项,公司承诺将于相关结果有实质性进展时,及时与主办券商、会计师沟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相关情况,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8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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