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2537 证券简称:洁华控股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
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公告编号:2025-01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37 洁华控股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邦信阳(嘉兴)律师事务所姚猛、蒋金燕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与监事会对《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2024 年度财务
公告编号:2025-010
决算报告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与监事会对《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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