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2528 证券简称:斯迈柯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2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5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董事会 ...... 22
第一节董事 ...... 22
第二节董事会 ...... 25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监事会 ...... 31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 35
第一节 通知 ...... 35
第二节 公告 ...... 36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7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附则 ...... 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54132384M。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册:中文全称: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Nanjing Special Metal Equi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印大道3088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95.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存续期为50年。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十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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