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32528 证券简称:斯迈柯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6 日,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民炼”)在南京银行的贷款提供 1830 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在上述额度内,中洋民炼在南京银行申请了多笔贷款(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同时金额压降至 1700 万元,并于 2024年 4 月 24 日追加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洋民炼在南京银行的借新还旧贷款追加提供保证担保,共两笔,金额共 1700 万元。
现公司拟为债务人中洋民炼向南京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人民币 14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提供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 39 号 2 幢的房产,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知晓并同意本笔贷款专项用于归还中洋民
炼与南京银行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编号为 Ba171092404220018826《人民
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前述担保详情(包括担保期限、抵质押物信息等)具体以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
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 1400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3.89%,单笔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洋民炼资产负债率为 94.59%,担保对象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8 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大厦 01 栋 5 层 504 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5 号 1919 室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汽油、煤油、柴油销售。
法定代表人:潘海龙
控股股东:江苏川东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雪奇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无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9,366,591.3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6,693,723.93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2,672,867.4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4.59%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0.0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439,368.8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439,368.85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债务人中洋民炼向南京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人民币 14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提供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 39 号 2 幢的房产,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知晓并同意本笔贷款专项用于归还中洋民炼
与南京银行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编号为 Ba171092404220018826《人民币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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