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河南科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 事......27
第二节 董事会......30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37
第一节 监 事......37
第二节 监事会......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 通知......42
第二节 公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9
第十三章 附 则......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南科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科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河南科益气体工程有限公司原有全体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科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郑州市高新区红楠路与青杨街交叉口西北角电子电气产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67.8463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遵循以下争议解决的规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而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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