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江苏润溪时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润溪时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江苏星月测绘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900776437365C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名称:江苏润溪时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南路 69 号研发楼园 1 号楼 209 室,
邮政编码:22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优势产品为龙头,以质量求生存,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扩大公司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大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
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海洋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科技中介服务;认证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品牌管理;软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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