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山东白马永诚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1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3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46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7
第十章 通知...... 4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三章 附则...... 52
山东白马永诚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山东白马永诚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白马永诚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济阳县液压升降平台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永远诚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数控机床、金属切削机床及附件、液压件、气动元件、电动工具、电动机、电器元件、工业自动化仪表的生产销售;量具量仪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股份的,公司现有股东对发行的股票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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