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2503 证券简称:华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辽宁华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借款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借款概述
(一)对外借款概述
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借款给沈
阳铭晨科技有限公司贰佰肆拾万元》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与沈阳铭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
款协议,期限 9 个月,利率 3.6%。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沈阳铭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 155-2 号 305 室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 155-2 号 305 室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主营业务:通信、有线电视、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以上器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及器材批发零售;办公家具销售;电信业务代理服务;机电设备租赁;通信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公告编号:2025-032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琦钰
控股股东:辽宁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辽宁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行程序
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借款给沈
阳铭晨科技有限公司贰佰肆拾万元》议案。
四、对外借款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其他事项
发生上述借款发生在履行程序之前主要系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够了解。经主办券商的帮助,相关主体已充分认识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防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等公司治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资金财务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从制度上有效防范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公告编号:2025-032
六、备查文件
无。
辽宁华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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