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2503 证券简称:华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辽宁华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拓展业务需要,拟与北京中能慧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能慧安”)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能安鼎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参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5%;中能慧安认缴出资人民币 6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51,924,845.24 元,净资产额
为 8,102,321.58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3,500,000 元,占公司期末资产总
额和净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6.74%、43.2%,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
故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成立北京中能安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出资设立参股公司需报当地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公 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均以当地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中能慧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 号 1 幢三层 1121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 号 1 幢三层 1121 号
注册资本:50,000,000
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法定代表人:曾清镭
控股股东:中能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能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能安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华夏幸福中心 C 座 301 室
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等。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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