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业公司在给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时候会很明确的披露合作对象、合作金额之类的信息,反观公司的回应常常是模棱两可、语焉不详,请问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是否要做的更细致透明一点
奥迪威:
您好,“合作对象、合作金额之类的信息”为商业秘密,公司严格遵守商业规则,并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您好,“合作对象、合作金额之类的信息”为商业秘密,公司严格遵守商业规则,并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来自 全景•路演天下)
答复时间 2025-09-19 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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