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652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24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公司近年来业务停滞,营业收入大幅度缩减,我们选取资产总额作为重要性水平计算基准,2024 年度资产总额为 2,095.36 万元,按 0.2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5.24 万元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 持续经营
公司人员严重流失,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0.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67.02 万元,已连续六年亏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541.30 万元,尚有 299.24 万元
债务本息逾期未归还,公司涉及多起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财务报表附注“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2 持续经营”所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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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 1,462.10 万元(详见附注 5.11)。如第(一)项所述,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认由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三) 其他流动资产的存在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 5.6 所述,公司账面确认待收回的出口退税款金额 444.77
万元,已挂账超过 5 年仍未收到,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因此无法对其他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发表意见。
三、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因此,我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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