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2476 证券简称:交控生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请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产业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市场价值。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五)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在同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先公司内,后公司外。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办事。
第七条 必须进行可行性调研和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和决策程序,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或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维护对外投资权益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协调或指导被投资公司“三会”事务,主张公司相关权益;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审计并协助被投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
第十一条 金融管理部负责按照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十三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公司购入的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的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每月向总经理报告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
第十五条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并已付诸实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执行与实施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等阶段。
第十八条 金融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出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投资建议。
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投资项目名称、投资目的、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地址、规模、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附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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