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832475 证券简称:欣欣饲料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普通股同意股
数 26,684,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嘉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嘉国资(96)11 号文关于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的批复,由嘉兴市粮食局、嘉兴市新丰粮食管理所(原嘉兴市
丰粮工贸公司)和周大明、娄剑平、王天甫等 98 名自然人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0970L。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XINXIN FEED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新丰镇西青龙桥堍,邮政编码为 314005。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22.776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变更。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管理;推行科技进
步,发展生态农业;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立足饲料,搞活多元经营,力争将公司办成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饲料生产;港口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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