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出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天秀新苑 A7 栋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47,898,524.91 元,期
末净资产 18,860,081.97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账
面原值为 1,197,966.35 元,账面净值为 699,383.66 元,资产净额占公司 2023
公告编号:2024-04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71%,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
售资产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因本次拟出售标的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天秀新苑 A7 栋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投资性房地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天秀新苑 A7 栋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4-040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存在抵押情况,在抵押解除后方可办理过户等事宜,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1,197,966.35
元,账面净值为 699,383.66 元,未进行审计和评估。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最终以市场成交价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出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天秀新苑 A7 栋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目前尚未签订交易协议。(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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