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上午 9: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干光村裕丰食品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莉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
公告编号:2024-033
披露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数据
显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2,030,416.13 元,公司实收
股本 2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以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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