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9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2472 证券简称:裕丰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类别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重组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承诺期限 2023 年 6 月 19 日-2023 年 7 月 18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
公告编号:2023-034
诺:自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5)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除重组事项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或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的情形外,停牌期满后仍无法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的,公司应当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终止重组的公告,并在公告中承诺终止重组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重组相关公告披露后,公司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于次 2 个交易日复牌。”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
停牌,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延期复牌,预计
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前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事项,但由于交易双方就估值等核心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后续公司资本运作策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近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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