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 1 名董事组成,目前在任的分别为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王涛先生,其中,高香林、刘勇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高香林先生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1、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应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3 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和《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应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募集资金相关议案、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把控,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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