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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2 19:35:43 股吧网页版
向明轴承: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832468 证券简称:向明轴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向明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和监事会,相应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补充增加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相关内容。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表人。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收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协议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份后,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情形 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在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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