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4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2455 证券简称:传视影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欣质押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8%。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1,9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2日起。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
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用于融资,两年期授信金额800万元,目前已使用其中的400
万元,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的情况。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欣
公告编号:2017-041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总经理、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923,750,21.50%
股份限售情况:8,919,375,21.4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900,000,21.4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2016年1月,公司股东王欣
曾质押1,520,000股;2016年3月,公司股东王欣曾质押760,000
股。2016年4月,公司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由于受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公司股东王欣前两次质押股数合计5,700,000股。
2016年6月17日,王欣曾质押320万股,用于银行贷款,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年4月10日,解除1,900,000股的证券质押;
2017年4月28日,解除3,800,000股的证券质押;2017年5月2日,
王欣曾质押1,900,000股,用于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
年5月11日,王欣曾质押380万股,用于苏州银行贷款,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三、股权质押情况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及公司整改措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挂牌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虽然公司本次单次股权质押股数未达到5%的比例,但是累计质押股份占比已超过了5%。由于公司董秘对规定的误解,导致本次质押公告没有及时披露,特此补充。
公告编号:2017-041
未来公司将加大对董秘的培训,加强与持续督导券商、股转系统的沟通,及时披露公司的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中国结算登记证明。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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