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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5 17:41:49 股吧网页版
恒宝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企业文化建设。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www.neeq.com.cn)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二)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股东参会的便利性,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

(三)业绩说明会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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