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2447 证券简称:森馥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朱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3,456,764 股,占公司股本的 56.54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54,92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9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健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83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陆德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6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0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耀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71,9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14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晓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81,5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9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42
提名郝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邹涤非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6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礼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6,902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艳红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9,6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0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董事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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