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2444 证券简称:蓝海骆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常宁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屈夏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未获知、暂未获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名称: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蔡周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杨可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2、姓名或名称:蔡周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杨可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3、姓名或名称:叶方连
公告编号:2021-03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杨可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4、姓名或名称: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蔡周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杨可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9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蓝海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
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2,700
万,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合同编号:25100-2018-00000694),自 2018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止,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40%,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按期结息。为担保原告债券的实现,当日被告 2 蔡周伟、被告 3 叶方连与原告签订《贷款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周伟以其持有的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444)28,430,000 股股权为主合同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蓝海骆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也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期间,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依约以委托支付的方式向被告 1 账户发放 8 笔借款,金额共计 2,359 万元,
上述借款发放后,四被告未按约还款。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2,359 万元,利息
人民币 240,257.00 元,本息共计 23,830,257.00 元(该段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日止;
2、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的被告 2、被告 3 质押财产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 2、被告 3、被告 4 对上述第 1 项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1-032
4、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若败诉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周伟持有的公司 28,430,000 股股权被冻结以及被行权,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以及可能会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公司正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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